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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公告
关于推荐“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”的公示
2008-06-23 14:03:24.0   
  中央文明办将于今年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,表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、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。
  按照中央文明委[2008]11号文件中规定的“全国文明村镇评选标准”、“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” 和北京市推荐“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”标准,我区拟推荐以下单位参加“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”评选。现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评议。
  1、全国文明村镇:花乡榆树庄村
  2、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: 卢沟桥乡大井村
  3、全国文明单位:丰台第一小学
  4、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:丰台区地税局
  5、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:云岗街道南区第一社区
  6、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:长辛店医院
  公示时间:2008年6月23日至6月29日
  公示单位:丰台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  联系电话:8365.6252      8365.6255
  联 系 人:贾学奎